來源:中影人藝考播音主持學苑 發布時間:2020-07-10
廣播播音主持人這一職業在新聞媒介中扮演著多重角色。其中包含著角色本體的定位、角色形象的確立和完善以及角色任務的完成,從本質上說,都無可回避地處于角色沖突和角色調適、平衡的過程之中。
主持人在主持節目的過程中正是與觀眾交流的過程,是與受眾進行現實的或潛性的“審美對話”,也是在審美主體與審美客體相互“對象化”的過程中的一種互動。為了實現角色互動的完美融合,主持人一般是依據受眾的角色期待來確定自己的角色形態和角色行為方式。無論何種形式,節目主持人在新聞媒介中起到一個催化劑的作用。一個成功的欄目、一個被主持成功的欄目,可以引起社會和公眾的關注與支持,不僅如此,還可以創造出較大的文化生產力,獲得顯著的精神效應和物質效應。
與電視節目主持人相比,廣播播音主持人最顯著的一個特點是將主持的節目以聲音的方式傳播給廣大聽眾的可謂是“不見其人,只聞其聲”。
一個富有特色的廣播播音主持人形象是聽眾感知的,而不是一個具體的形象。這一形象的創造,除了應具有的其它各種要素之外,突出和鮮明的個性化特征,應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廣播播音主持人不能通過畫面展示自己的語言,完全以聲音的形式與受眾溝通,廣播播音主持人的支持風格、語言特征等與新聞欄目創辦成功與否有著密切的關系。
廣播播音主持人的職責主要在于完好地、準確地將既定的內容予以播出,并需要將整個節目作為自己的創造性工作來加以完成。所以,當廣播播音主持人相對穩定在一定的欄目時,就需要確立一定的形象基調。這一形象的樹立,既應服從公眾、社會等方面的共性要求,同時也應具有鮮明的主持人的個性特征,只有這樣,才能夠在節目的主持過程中創造良好的效應。
廣播播音主持人的形象是共性與個性的統一。主持人首先應明確,自己是國家與政府主流意識形態和主流文化的代言人,是一定媒體形象的體現,而不是純粹個體性的行為,因而不可能在節目的制作和主持過程中隨心所欲,不可能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相反廣播播音主持人的全部工作都是一定社會意識形態的直接或間接表現,節目主持人的最終價值也是隨著節目的成功而實現的。因此,廣播播音主持人首先是社會形象的象征以及公眾利益的代表,而并非個人化的,一味追求節目主持人的個性,過分提倡主持人個性的張揚,是有害于廣播播音事業的發展。但同時,我們又應強調主持人個性的確立,倡導主持人職業共性與特定主持人個性的統一。任何事物都是共性與個性的統一,千人一面的、沒有個性的節目是枯燥的和乏味的,是難以獲得公眾認同的。
最后想跟播音主持培訓的同學說:在這個有機的統一體中,主持人的個性是融注在廣播播音節目的共性要求之中的,同時,其個性又是通過共性的表現而凸現出來的。廣播播音主持人的個性特點包括其個人氣質、思想情感與審美傾向、語言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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