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影人藝考播音主持學苑 發布時間:2020-07-15
不管是從“金話筒”獎的評獎標準,還是從該獎項的獲獎作品分析來看,“金話筒”獎都并非高不可攀,接下來,小影給大家講講其中的評分細則
第一條根據中宣部《關于中國廣播電視協會舉辦中國播音主持“金話筒獎”的批復》、《中國廣播電視協會全國性評獎評選章程》,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中國播音主持金話筒獎(以下簡稱“金話筒獎”)是經中宣部批準,由中國廣播電視協會主辦、承辦,并委托其播音主持委員會具體承辦的全國性獎項。
第三條“金話筒獎”評選以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大戰略思想,堅持“二為”方向和“雙百”方針,堅持“三貼近”原則,激勵廣播電視播音員主持人提高素質,愛崗敬業,努力創優,多出人才,為廣播電視的繁榮和健康發展做出貢獻。
第四條“金話筒獎”每年評選一次。
第五條“金話筒獎”獎項設立與數額
1、播音作品10件(廣播5件,電視5件); 2、主持作品10件(廣播5件,電視5件);
3、廣播播音員主持人10名;
4、電視播音員主持人10名。
第六條獲獎數額分布
為調動各級電臺、電視臺播音員主持人積極性,在獲獎數額分布上掌握以下原則:
1、中央三臺每臺每屆獲“金話筒獎”數額不超過4個。
2、副省級以下城市電臺、電視臺每屆獲“金話筒獎”數額不少于1個。
第七條參評資格與渠道
1、“播音員主持人”的身份由送評單位認定。參評者必須是其單位在編或聘用的專職人員,并具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經歷。(從事播音和主持工作的播音員、主持人只可選報一項,不得兼報兩項。)
2、“金話筒獎”在播音主持委員會單位會員范圍內評選。
3、單位會員按評選通知分配的名額推薦其單位的播音員主持人參評。
4、單位會員有協辦“金話筒獎”評委會議、頒獎晚會和研討會議的義務。
5、參評者只可在播音作品、主持作品、廣播播音員主持人、電視播音員主持人,四項中選擇一項送評,不得兼報。
6、偽造、隱瞞相關參評信息者一經發現,即自動取消參評資格,如獲獎亦自行作廢。
第八條參評材料和手續
參評者需向評委會報送四件材料:
1、填寫參評申請表,所在單位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
2、提交一張2寸正面免冠照片和三張6寸藝術照片(供制作獎牌、上網和印制畫冊用)。
3、提交一份個人小傳,1000字以內,重點介紹參評者的基本情況、播音主持經歷、業績和獲獎情況等。
4、提供代表作:
⑴2006年制作并正式播出的節目(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
⑵代表作應注明參評獎項。
播音員節目的界定標準為:A、參評者或參評作品在節目中以播音員的身份出現;B、應體現出播音員對節目的準確理解和表達能力;C、語言表達方式以播報體為主;D、具有規范嚴謹的普通話語言表達能力(不包括外語、方言、少數民族語言節目)。
主持人節目的界定標準為:A、參評者或參評作品在節目中以主持人的身份出現;B、應體現出主持人對于節目的駕馭能力;C、語言表達方式以談話體為主;D、具有直接 的話語交流情態。
⑶電視節目不超過20分鐘,廣播節目不超過30分鐘。如果節目時間超長,允許送評,但評委可以只選看20分鐘或選聽30分鐘。允許參評者自行節選片段。綜藝晚會和娛樂節目,允許節選組裝成參評帶。
⑷參評代表作品需附文字稿。外語、少數民族語和漢語方言節目代表作品可用播出帶,但必須附有詳細的中文(漢語普通話)文字稿。
⑸代表作品前面一律不作自我介紹。
⑹凡報送的文字材料(包括參評申請表、個人小傳、代表作品文字稿)須一式20份并附一張數據光盤。廣播節目須送CD盤。電視節目須送DVD盤。報送的音像和文字等材料,不再退還。
以上是廣播播音主持金話筒獎 的評分細則前八條,中影人播音主持培訓班老師會給大家詳細講解其中的規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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